2019年12月12日拍卖会清单
序号 |
标的名称 |
标的概况 |
起拍价 (设有保留价) |
加价 幅度 |
1 |
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88号2507房 (建筑面积:103.44㎡) |
按现状交吉拍卖。房产使用性质:住宅,已办理不动产权证[粤(2019)广州市不动产第00225484号);未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 |
430万元 |
2万元 |
2 |
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88号2508房 (建筑面积:101.96㎡) |
按现状交吉拍卖。房产使用性质:住宅,已办理不动产权证[粤(2019)广州市不动产第00225503号);未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 |
430万元 |
2万元 |
特别声明
1、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,实际面积以《房地产权证》登记为准。
2、拍卖成交后,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次日起 10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。拍卖人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通知委托人,委托人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与买受人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,并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。
3、拍卖成交后,办理按揭付款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次日起 10日内将首期款(扣除保证金)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,并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提供余款的银行同意贷款的相关证明。委托人在收到银行同贷书后5日内与买受人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,并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。
4、房产交易过户中买卖双方应缴交的所有税、费、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。
5、标的物移交前应支付的水电费、管理费等欠费,由委托人负责清缴;标的物移交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。
6、竞买人应当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,请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是否具有购买资格。